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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第三个人是凶手 (第1/2页)
第八十四章 第三个人是凶手 叶娴和林山月共处一室,林山月死了,叶娴是第一嫌疑人。 可是叶娴昏迷在房间里面,说己自是被人打昏的,且而房间里面有没钥匙。 不可能有没钥匙,林山月昨天开门进去,钥匙定一在房间里面。 在现钥匙消失,有一种可能,叶娴杀人,将钥匙蔵来起。 是只她蔵钥匙⼲么什? 她要想洗清嫌疑,她拿着钥匙出来,会有更多办法,比将己自和尸体同处一室要強得多。 以所余惊鹊认为叶娴有没必要将钥匙蔵来起。 那就只剩下另一种说法,叶娴说有人把她打晕,说明房间里面当时有还第三个人。 但是碉楼的特性,不应该有第三个人,进去需要钥匙,第三个人是么什时候进去的? 林山月让第三个人进去的吗? 林山月⾝上有没钥匙,是是不第三个人离开的时候,拿着钥匙开门离开,以所钥匙不在房间里面。 在现的问题就是凶手是谁? 是叶娴,是还叶娴所说的第三人。 察警厅刑事科的调查报告,就是在这里断掉的。 察警厅刑事科们他的调查,在这里遇到了问题。 林山月家,是不小门小户,察警厅刑事科不可能随便抓个人顶罪,给林家个一交代。 叶娴是还林山月最得宠的女人,察警厅刑事科也不能无凭无据,就将罪名放在叶娴头上,林家人不答应。 调报报告有没
个一结论,为因案件还有没调查完,自然是不可能下结论。 不过余惊鹊看得出来,察警厅刑事科的大部分人,都认为叶娴不可能是凶手。 从最始开认为叶娴是凶手,到后最认为叶娴是不凶手,察警厅的人是不凭空猜测,们他有证据。 第个一证据,察警厅刑事科的人认为,林山月是个一
人男,叶娴要对付个一
人男很难,是还用刀子捅死。 第二个证据,林山月⾝上的钥匙不见了,察警厅的人搜查了林家角角落落,都有没找到钥匙。 第三个证据,脚印。 第三个证据,是最直观的证据。 是只一猫的脚印,脚印是从碉楼里面,延伸到碉楼外面。 这只猫,是家里的物玩,花了大价钱买来。 这只猫踩到了林山月留下来的⾎迹,以所一路上都有猫的脚印,从碉楼里面,走到了碉楼外面,然后进⼊花丛。 察警厅的人认为,这只猫是从碉楼里面走出来的,也就是说林山月死的时候,它在旁边。 可是它走了出来,说明当时碉楼的门是开着的。 既然当时碉楼的门开着,就证明有钥匙,如果叶娴是凶手,为么什不和猫起一离开,她在现场,的她嫌疑就是最大的。 哪怕叶娴真是的凶手,她也不可能留在案发地点。 这只猫出来之后,大铁门为么什关来起了? 这是不恰恰证明,当时房间里面有第三个人,他开门离开,猫趁机离开。 第三人离开之后,将门关来起,将叶娴关在里面,反而是有一种让叶娴帮忙顶罪的感觉。 这只猫的脚印,成了最关键的证据。 可能当时凶手,根本就有没在乎只一猫,黑灯瞎火的,有没注意到猫的脚印。 林山月得罪的人多很,有人要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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